當知道自己罹患了失智症,該怎麼去思考自己的未來?為善終做準備?對於輕中度的失智症患者,可以在醫師評估後,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簽署,讓病人自己來決定未來是否放棄積極醫療。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免費提供失智症個案及一位照顧者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讓患者不需要顧慮諮商費用。
劉阿姨是一位中度失智症患者,穩定在門診接受追蹤與治療,家人在門診時看到病人自主法有關預立醫療的介紹,進而詢問阿姨是否可以執行預立醫療諮商與簽署?經評估過後,醫師認為阿姨雖然失智已達中度,但只要給予夠多的時間與鼓勵,仍然可以表達自己簡單想法。在醫療團隊與家人協助下,阿姨表達了自己在狀況不佳狀態下不想要被執行維持生命治療或是置放鼻胃管,並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的簽署。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心身醫學科醫師朱智邦說,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年1月6日開始實施,除了末期病人以外,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或是極重度失智症,都納入可以合法放棄積極醫療,改採安寧照護的範圍。而可以放棄的積極治療,也從過去的心肺復甦術及定義模糊的維生醫療,轉為更明確表列的維持生命治療以及人工營養及管灌餵養。
過去較有爭議的鼻胃管、點滴、抗生素,在符合條件的病患都可以放棄或是撤除,縮短痛苦的瀕死過程,更避免過度醫療所造成的痛苦。
朱智邦提醒,失智症認知功能退化是不可逆的,一旦病人退化到難以表達自己意願的狀態,無法完成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要求,在許多醫療決策上,便難以達到善終。因此,鼓勵失智症患者或家中有失智長輩,盡早為自己未來做規劃,及早進行預立醫療照顧諮商與簽署預立醫療決定。